个人简介
刘俊晓,中共党员,系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广州市经济法学会会员,毕业于广东知名法学院。刘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,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,尤其擅长刑事、婚姻、民事等方面的业务,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技能。在2013年,荣获广州市律师学院“优秀学员”荣誉称号,在2014年,被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聘为监事会副监事长。
项目经验
1、朱某某危险驾驶罪辩护缓刑成功! 2、赖某某危险驾驶案辩护缓刑成功! 3、柯某某盗窃案辩护缓刑成功! 4、马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辩护缓刑成功! 5、陶某某抢夺案成功办理检察院不起诉! 6、甘某某组织卖淫案取保候审成功! 7、蔡某某诈骗案取保候审成功! 8、李某某盗窃案取保候审成功! 9、覃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取保候审成功! 10、李某强奸案证据不足,无罪释放! 等等
教育背景
广东知名法学院
社会职务
广州市经济法学会副监事长
工作地点
主要工作区域:广东-广州-越秀
具体办公地点:广东省广州越秀区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层604室